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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关于近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08-10作者:江佶航点击:

各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各学院就业相关负责老师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近期需重点开展就业数据自查和就业帮扶工作,并持续开展访企拓岗和校友走访活动。现将近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开展就业数据自查工作

要求各学院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严守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底线,学校就业中心将集中抽查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材料,重点核查灵活就业、异常就业等相关数据,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就业违规行为。

二、持续开展重点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台账管理,面向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明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做好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要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提供过渡性岗位或见习机会,帮助尽快尽早实现就业。特别是做好“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确定“一对一”就业帮扶导师。各学院要为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指定就业帮扶导师(班导师、辅导员、二级学院领导、校领导等)。导师要扎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每位导师要深入了解、精准掌握每位未就业毕业生的真实就业需求,持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每周至少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推荐1个工作岗位,及时跟踪了解结对毕业生投递简历、参加面试等就业落实情况。汇总梳理就业帮扶导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实打实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更充分就业。

三、持续开展访企拓岗和校友走访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中对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学院要以开拓增量岗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核心,坚持实地走访和线上走访相结合,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

充分利用暑假回乡探亲时间,组织师生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校友走访活动,在与校友的互动中,大力宣传校院建设发展成就和快速发展的形势,关心、了解校友职业、事业发展的状态与需求,撰写优秀校友采访录,建立优秀校友文字、图片电子档案。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