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和2021届(毕业五年后)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年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我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调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信息统计分析结果是否具有科学价值。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工作安排,确保报送信息真实有效。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方式
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采用网络系统直接上传电子文档(EXCEL格式)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管理人员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查及教育质量分析系统”(https://gzdc.zjzs.net/manager/login)下载本校数据导入模板,并根据浙政钉工作群中的具体操作方法自行上传学生信息。
(二)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报送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6年1月4日—3月10日):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第二阶段(2026年4月1日):完成第一次信息校验工作;
第三阶段(2026年4月2日—20日):完成错误信息修订工作;
第四阶段(2026年4月21日):完成第二次信息校验及信息入库工作。
三、报送内容
(一)本次报送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姓名、专业等信息务必与今年学校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信息一致,不得漏报、错报和有意更改。
(二)2021届本科毕业生信息如确定已经更改,学院可在数据采集期间在信息库进行逐条修改,也可在调查正式开始后由学生本人通过自主验证方式进行修改。
(三)2026年我校共须上报100家用人单位,各学院按浙政钉工作群中的通知新增用人单位。2022年之前(含2022年)相关用人单位将不再纳入调查范围,如有部分用人单位信息仍存续有效,可在2026年用人单位上报中体现。2023—2025年上报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作出停用,但各学院停用数量不得超过3年总数(包括可用的、停用的用人单位)的35%。
(四)信息报送格式按系统中本校模板的要求执行。各学院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务必补齐格式中所要求的各项字段内容。
(五)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须再次核对、更新和检查上报的毕业生调查信息,特别注意手机号码的更新。
(六)各学院需在3月10日前完成所有信息上传工作。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谢龙胜;联系电话:660620。
招就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