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专任教师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主管副主管推(自)荐表(附件);
2.资格审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2年1月18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人:万树巍;办公地址:NB105;电话:88229192;邮箱:wsw@nbt.edu.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doc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