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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主管职岗位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日期:02-23作者:点击:

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专任教师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主管副主管推(自)荐表(附件);

2.资格审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2年1月18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人:万树巍;办公地址:NB105;电话:88229192;邮箱:wsw@nbt.edu.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doc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