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求,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依照学校机构职责,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具体事项,现将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学院),请对照通知要求,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确保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任务分工
(一)宣传部
积极对接校外各类纸媒、网媒,跟踪报道就业相关事项,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做好学校综合性大型招聘会、校级重大就业专题会议的新闻报道;做好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就业创业的,以及考取国内外名校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代表的专访与报道。
(二)学生处、团委
1.结合政府“两征两退”改革要求,配合兵役机关制定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2.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
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4.落实“就业思政教育”的相关内容。通过形势政策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多种形式开展毕业生教育主题活动,将就业实践调查活动纳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内容体系。
5.做好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活动引导动员工作。在毕业生离校前,要求各学院学工线面向毕业生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答题教育引导,提高问卷答题率及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
6.做好“西部计划”、“两项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录工作,注重政策宣传,加强动员和引导。
(三)安全保卫处
做好校园招聘会、宣讲活动安保工作。配备安保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招聘单位车辆引导管理及招聘会现场突发事件处理。
(四)人事处
1.制定科研助理有关政策文件,落实科研助理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对学院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文件中关于“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持不低于1:500”的要求,进行人员配备。
(五)教务处
1.做好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统筹协调好毕业阶段教学工作与就业安排平稳有序运转。
2.将实习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开发更多实习岗位。
3.以国家教育部实施就业育人项目为抓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
(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1.强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体系,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健全并推进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制度及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保障落实就业基础工作、毕业生跟踪调查、就业工作考核等专项经费。
2.加强校园网络招聘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校园网络招聘工作,建设好本地本校用人单位需求库、毕业生求职意向库等,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和毕业生生源信息;运营维护好“浙大宁理微就业”微信服务号,联通“云就业”平台系统和就业网,实现信息即时更新,点对点推送就业相关信息给关注微信服务号的所有学生。
3.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增强线下招聘服务品质,严选优选优质企业,在校内举办综合性大型现场招聘会,落实企业进校宣讲事宜;组织学生参加宁波周边各类招聘会活动;加强与省市各级就业机构沟通联络,持续开拓就业岗位;对接优质校友企业,联合举办校友专场招聘会,挖掘就业创业成功校友案例;持续维护与完善“云就业”系统,举办线上招聘宣讲会,及时发布招聘用人需求;推广使用国家“24365智慧就业平台”,加强线上服务联动。
4.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生涯规划周、玩转就业周活动,充分运用好“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资源,建立就业指导优质师资库,探索就业指导“名师金课”打造活动,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加强对国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政策宣传,按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
5.定期开展就业线工作队伍业务培训交流,加强就业系统操作培训;做好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分析就业数据并撰写就业状况白皮书;编制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进一步完善就业情况月报和周报机制,及时汇总、通报就业进展情况;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网上签约平台,推进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反馈等“一站式”线上办理。
7.推动留甬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我校毕业生留甬率。开展“四知精神”认知和对宁波城市的认同教育活动,弘扬“宁波精神”,引导学生知甬、爱甬、留甬;加强与宁波市各区相关就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宁波企业宣介,邀请宁波企业专家参与就业指导,促进与宁波市本地企业合作。
8.协同宣传部,积极对接校外各类纸媒、网媒,跟踪报道就业相关事项,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协同学工部,推进学院就业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和就业思政主题教育活动。
(七)科研处
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同时合理设置新的岗位,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
(八)总务处
做好校园招聘、宣讲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综合性招聘会期间,按照要求做好会场清洁卫生、环境布置,负责现场供电、展板挂架、活动桌椅配置等工作。
(九)创新创业学院
1.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2.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依托“互联网+”等创业赛事,培育选树促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培育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意类项目报送省赛。
(十)各学院
1.成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
2.制定毕业生就业率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实现月就业率目标,6月1日或第一次上报就业方案前就业率达到85%,8月31日前就业率达到95%。
3.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
4.走访用人单位3家以上,邀请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开展重点用人单位走访活动,做好市场开拓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工作。
5.收集发布实习岗位,加强校企合作,完善就业实习制度,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推动留甬工作做实做细,组织学生参与宁波市各类就业创业活动。
6.结合实际举办行业类专场招聘会、宣讲会3场以上;组织学生参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如校园招聘活动、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生涯规划活动等。
7.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进行困难群体帮扶;精准摸排毕业生就业意向;跟踪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提供不断线服务。
8.做好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工作,提高毕业生及企业答题率,提升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
二、工作要求
1.制定落实方案。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各部门(学院)要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研究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路线图。
2.认真履职尽责。各部门(学院)要压实压紧责任,每项重点任务均安排专人负责。
2022年2月25日